在職場上和公司鬧不和離開往往容易造成後續許多問題,
在新竹竹北生醫園區有一名廖姓研發部女總經理,
她從102年開始工作時,
手上就握有公司「研發中」各種資料,
屬於公司的商業機密,
只是在103年時廖女被發現將商業機密偷偷賣給競爭公司
因此將她資遣,沒想到廖女卻因此將公司機密全刪光光
造成公司損失慘重。

檢調指出廖女在公司擔任總經理時,
手上有著產品印刷電路板圖和程式原始碼等重要資料,
但在103年3月時用儲存裝置將檔案賣出,
直到公司進行資訊安檢時才發現,因此立刻資遣她。

結果廖女在同年6月工作的最後一天,
趁著公司特助在交接時,
表示自己要刪除電腦裡的私人照片,
但實際上她卻是在15分鐘內把所有醫療研發檔案,
總共約1萬4800筆資料全數刪除,
造成公司嚴重虧損,該公司也立刻向新竹市調查站報案。

廖女到案後承認有刪除電腦內檔案,
但是辯稱是總經理要她刪掉部分個人和不重要內容;
不過總經理表示他並沒有同意廖女的動作,
因公司投入大量資金來研發,
廖女的行為造成「研發成本」損失慘重,
最後檢方依刑法無故刪除他人電磁紀錄罪嫌起訴廖女。

只能說這位廖女雖然在職場混了這麼久,
面對工作心態仍然不成熟,
還在這次事件上,
展現了自己狹小的心眼與巨大的貪念

隨意的對外販賣機密資料,
就為了賺取更多金錢,
又因為被揭發而開除,
心生怨念刪除公司的重要數據。

可見她從未想過,她做的這些事情,
會對自己未來的求職生涯與信用問題
有多大的影響!

所以奉勸在職場上的各位,
大家都已經是社會人了,
做事情的態度不能像是孩提時代,
可以因為一時衝動不顧後果,

出社會後所做的任何事情,
可都是附帶了一堆的責任、後果、問題,
所以在衝動報復之前,真的要請多三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