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由相遇而熟識,
彼此交往後,互動後,慢慢地變成朋友。
人家總說,關係認識越久越親密,
不過卻也不是這樣的,
真的要說起來,其實也不一定啊。

新職場運動中提到,
你遇到的那些人,有些可以深交,
但進退也都要有所取捨。

真正的交情,可以說他是相當脆弱的一種人際關係。

世俗間的各種「價值」,都是被高估、被優化的,
當然就我們所知的「交情」,只是其中一種。

開始文章前,崴爺先定義我所謂的「交情」:

1. 你的鄰居、同事們。

也許你們見面頻率極高,但互動僅止於表面,
缺乏深度認識。
這種關係不是朋友,只是常見面的「熟人」。

2. 參加各式社團、聚會團體裡的夥伴們。

你們互換名片、加臉書和LINE。
平時往來,就聊些吃喝玩樂的事,
偶爾彼此幫個小忙、互施小惠。
這種關係的目的是為了「融入團體、累積人脈」,
頂多只能算是「熟人以上、友達未滿」的交情。

以上兩種關係,
是崴爺認為典型的「有交情、沒友情」的代表。

「交情」和「友情」看似雷同,
但堅固耐用指數卻差很大!

別以為和誰都套了點「交情」就代表吃得開。

關係親近,不代表著親密啊。

以下幾件事,是崴爺切身體驗了

「別太相信交情,要相信人性」而得出的重點。

希望你別在複雜的人際關係上踩雷受傷了。

※「對事不對人」只是討厭你的藉口

許多人在批評別人前,會先打預防針,
先聲明「我不是針對你,我是對事, 不對人」,
再一股腦兒地將狠話吐完。

其實,哪有「對事不對人」這回事。

情人眼裡出西施,當你喜歡一個人時,
他做什麼都是對的,你的容忍度也忒高,
什麼錯誤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但當你討厭一個人的時候,
他做什麼事都能惹你不順眼。

對事不對人這句話,翻成白話文就是「我就是衝著你」、
「我真是很討厭你」。

當有人和你說「我是對事,不對人」,
你自己心裡要有個底,這代表他根本沒打算把你當成朋友。

※有共同的敵人,不代表就是朋友

你和同事都有共同討厭的對象——老闆。
你們私底下會批評老闆的種種, 罵得愈狠,
感覺彼此愈是親近。

這種「互相取暖」的交情,不表示你們就是朋友。
這種有「共同利害關係」的交情,
能讓你和他人成為短暫的「盟友」,
記住喔,是「盟友」並不是「朋友」。

千萬別一時意亂情迷,傻傻地把底牌都翻開示人。

切記,當利害關係開始轉換(例如,老闆開始耍離間手段時),
盟友也會變成可怕的敵軍……

※人不在現場,就成代罪羔羊

有個很寫實的「代罪羔羊」人際理論。

我們常會藉由「排除第三者」—— 既不是你、也不是我,
而是「不在場的人」來確認當下彼此的交情有多親近。
雖然你屬於人際小團體的一員,
平時大家感情也不錯,
但當你不在場時, 你99%會成為代罪羔羊,
成為其他人「話是非」的對象。

這種現象其實很普遍,崴爺時常在咖啡廳裡側聽到,
隔壁桌一群人在聚會,當其中一人先離席後,
留下來的人群起攻擊那位先走的羔羊。

這就是人性,所以當你有天成為別人嘴裡的羔羊,
真的不必太過在意。

交友誠可貴,交淺不言深

雖然交友貴在真誠,但如果還搞不清狀況、
分不清對象就「掏心掏肺」, 會讓事情變得很可怕。

有些人不壞,但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你向他說了祕密,他就是忍不住想和朋友「分享」,
去實踐上面提及的「代罪羔羊理論」。

到最後,倒楣受傷的都是沒防備心的阿呆。

如果沒有一定的情誼,你就別和別人吐露太多,
不然遲早都會後悔的。

交淺不言深,不單單只是保護自己而已,
也是遏止他人犯罪,除去那些「有機會」。

等到足夠了解對方——最低限度是,也得到對方祕密時,
再來言深也不晚呀!

不要說什麼人性本善,當人性遇上交情,
那些「淺薄的交情」不會是真的,
而這才是真的:「赤裸的人性」。

人,社交往來可以說是
但有些人不需要交心,有些人可以,
只是分寸,程度,都要拿捏得宜。

只要愈理解人性,
當處在人際關係的天平上,
就比較不容易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