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你的老闆人很好或是要求苛刻,
你應該都有過被指派去做你不想做的工作的經驗,
通常這種時候,即使心裡不滿又很難拒絕老闆。

畢竟不能因為你不想或你不喜歡就不接受,
不過,如果是遇到以下幾種情況,你絕對可以名正言順地回絕老闆。

1. 被要求再加班
很多人時常加班,甚至是加班到會很晚,
如果你的工作就是如此,可能很難婉拒加班,
但是在某些時候,你得讓你的上司認知,

你除了是公司的員工,也是一個平常人。
會有自己的生活、家庭、個人的義務與責任。

2. 在工作量已超負荷的情況下,又被指派新任務

工作忙碌算是一件好事,因為這代表公司信任你,
如果你每周工作50個小時了,主管還要在加新任務給你,
這不合理的要求,應當學會拒絕。

你得告訴你的主管,你的工作量已經「超量」。
如果接下這個任務,會影響你處裡其他已正在進行中的項目。

3. 休假時被要求工作

休假時檢查郵件,和休假時抱著筆電處理公事。
這兩者性質大不相同。

如果你的老闆要求你休假時也要處理公事,
你完全有拒絕的權力。

討好老闆是員工的正常心態,但是千萬別因此將私人的生活全部犧牲。

▼老闆要你努力工作加班,才是好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