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手機、相機和行車紀錄器越來越方便,
如果不小心違規,就可能被別人拍下來,
送給警察「檢舉」,讓很多人收到罰單後超不爽,
嗆聲這些人是「檢舉魔人」,
讓很多喜歡違規的人相當懊惱,
不過現在可能會讓檢舉魔人絕跡了,
因為政府將修改法條,改善違規人一直被檢舉的狀況!

近年來「檢舉達人」人才輩出,
常常有不少違規的用路人,突然收到罰單,
在完全搞不清楚自己怎麼違規的狀況下,
驚見單子上寫著「檢舉」,
才恍然大悟早就已經被別人拍下,
心情相當不爽,引得民眾討論不停,
不過不只這些違規人困擾,就連執法機關也認為,
因為查證困難,讓他們自己也相當頭疼,
為了改善狀況,交通部日前修正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從明年開始,檢舉人必須具名並提供身分證字號供查證
必要是可以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
確保檢舉事實的真實性。

事實上,警方表示,遇到民眾有小違規,
通常會先以勸導方式,希望對方可以改善,
不會馬上開罰,也希望這些小違規可以用勸導代替舉發,
也不讓檢舉凌駕於警方執法權之上,
希望可以推動「微罪不罰」。

據警政署提供的資料,在1000多萬道路交通案件舉發件數中
,民眾舉發就佔了四分之一,相當驚人,
其中有不少「惡意檢舉」的檢舉魔人,
除了舉報的時候寫了綽號,導致警方查證困難,
也讓民眾抱怨連連,希望透過這次修法「讓檢舉者和被檢舉者兩方關係能對等」

事實上,交通部就研擬,
小違規如「深夜紅線停車」就可免罰,
如今又要求檢舉人要出面說明,可說是完全靠向違規人。

很多網友看到消息後,紛紛大讚:
「太棒了,這樣就不會因為闖個小紅燈就收到罰單!」、
「就是很多人亂檢舉啊!有種就不要躲,出來講啊!」、
「最討厭這些檢舉魔人,警察都不開單了檢舉什麼啦!」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其實自己不違規就好了吧?」、
「通常檢舉會有效,就是因為不具名吧...而且檢舉交通違規又沒獎金拿!」、
「警察自己執法不力,又怪民眾檢舉,真是好笑!」

生命對於我們來說只有一次,一旦失去了,就不會再擁有。

在車水馬龍,人潮如流的大街上,
發生交通事故就像家常便飯。

無視安全存在的人數不勝數。
無論是誰,都不希望自己發生任何意外。

在任何情況下,安全永遠都排在首位。

生命是脆弱的,它不是任由別人主宰,
而是把握在自己手裡。

安全是生命的咽喉,危險則像架在脖子上的一把刀,
時時威脅着我們脆弱的生命。

因此,我們要有很強的安全意識,要學會自我保護,
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遠離危險,
使生命不再受到任何事物的危脅,得到有力的保障。

在此,編編還是要向各位網友們呼籲,
紅燈停綠燈行,遵守交通規則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