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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入獄!惡房東張淑晶「霸屋、偽造文書」定讞 「連法院都騙」判決出爐

2014年時,惡房東張淑晶與合夥人黃鐸租下新北市一棟3層樓透天厝,簽約時跟房東說要當辦公室,卻擅自敲掉牆壁隔成套房出租。房東發現後請法院強制執行返還房屋,張淑晶卻找人頭戶假裝成房客並偽造租約,謊稱還有房客住在裡面。高院維持一審,依偽造文書罪判決張淑晶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張淑晶和黃鐸於2014年7月9日向新北市范姓婦人承租3樓透天厝,並承諾屋主要當辦公室,不會更動裝潢。結果張淑晶出資,將透天厝改為共11間的隔間套房。屋主要求返還,但張淑晶不願意。同年12月,屋主提出民事訴訟,訴請返還房屋,全案於2015年4月21日判決確定,張淑晶必須返還房屋。


沒想到張淑晶霸屋不還,還多次以提起再審、第三人異議之訴等方式拖延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屋主請求法院點交,法院於2017年10月3日9時30分到現場進行遷讓房屋強制執行。張淑晶知道後,竟找來公司張姓員工以及其他房屋的租客,持3份假造的租賃契約書,在法院司法事務官點交時現身,謊稱具有租約。屋主發現後提出告訴,張淑晶等人遭提起公訴。


一審張淑晶判刑8月,合夥人黃鐸判刑7月,充當人頭的員工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再上訴。高院二審審理時認為,張淑晶判犯後態度從一審到二審都沒有改變,也沒有向提告的房東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故依舊判決張淑晶等人犯下「偽造文書罪」,維持8月、7月和5月的刑度,張淑晶確定將入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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