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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不在意,你就贏了!與其苦苦糾纏,不如各自安好,與其互相折磨,不如彼此放過...

「與其苦苦糾纏,不如各自安好,
與其互相折磨,不如彼此放過。」

人和人之間,可近,可遠,心和心之間,
可冷,可暖,事和事之間,可繁,可簡。

有時候,不是事情本身複雜,而是我們想的太複雜。
有時候,不是感情本身難握,而是我們在意的太多。

我們都是單一的個體,
不要苛求別人必須對你好,
不要責備別人對自己太計較。

我們不能改變別人的決定,
卻可以左右自己的心情。

01.
單身多年的表哥終於有了女朋友。
更難得的是,兩人還有共同的愛好——看足球賽。
然而好景不長,一次看比賽的時候,

兩人就“裁判到底有沒有錯”而爭辯起來,最後誰也無法說服誰。
兩人喜歡的球星也不一樣,也常常因此而爭吵得面紅耳赤……
原本共同期盼的一起歡樂地坐在屏幕前看比賽的場景,也從未出現過。

於是交往還不到一個月,倆人便怒而分手。

前幾天在微博上看到這樣一件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事:
關注的一位博主,喜歡發些科普性的小東西。


某天發了一個瓷器,
有評論說這種瓷器一般都是綠色的,
怎麼可能會有紅色的?

這位博主真的去搜索圖片去了,
搜到了高清的紅色大圖準備回复,突
然一想,這是圖什麼呢?

有些人懶得無可救藥又自認絕對正確,
自己又何必多此一舉挑戰他的“真理”?

很多時候,我們總會為了雞毛蒜皮的事和別人爭辯。
但實際上,爭辯浪費時間,破壞心情,毫無意義。

尤其是網絡上的口角之爭,你不知道他們學歷如何,
知識儲備怎樣,他們也不能給現實中的你帶來影響,
只是嘴皮子一動就覺得自己說的是無上真理——
這樣的人,你不需要去搭理。

爭辯來源於你和別人的溝通,只要是溝通,
必然會有意見不同的情況發生,
這便牽涉到“自我價值保護”原則。

自我價值保護是自己對自身價值的心理支持,
防止別人對自己進行貶低和否定。

因此我們總是對別人的看法非常在意,
他人的評價是自身價值的反映。


當沒有得到認可、接納,你第一反應當然會感到心慌
——我怎麼會是“錯誤”“沒有價值”的?
於是,當我們無法控制情緒時,便會開始爭辯了。

但當你足夠強大、足夠自信的時候,就不需要被認同了;
同樣,當對方太過愚昧無知,你也不需要得到他的認同
——你心裡會清楚,得到這樣的人的認同也沒有什麼意義。

我們需要那些有知識、有品位,層次比自己更高,
或者層次和自己相同的人的認可,
但不需要愚民的認同(除非你是個政客)。

02.
最近公司要進行業務調整,上層拿不准注意,
方案A和方案B哪個更好,兩位同事就此爭辯了起來,
公司決定兩個部門實施不一樣的方案,看看效果。
結果證明贊同方案A的同事勝利了。

贏的同事當然很得意,但沒有持續多久,
他發現那位被證明失敗的同事已經不再搭理他,
需要合作的時候也不再積極合作,
導致A同事有許多工作更加費時費力了。

這位A同事後悔不迭,但又不肯低下頭去和解。
其實真正需要你去頭疼解決的,
並不是爭辯時的一時對錯,
而是爭辯後的人際關係。

工作中你當然不可能和別人意見完全一致,
但即使面對爭端,也要冷靜,
至少爭辯的時候給對方留點面子,
要是真撕破了臉,誰都不好看。

我們常有一種刻板的思維,
以為不堅持自己的觀點就會失去什麼。


我們缺乏足夠的安全感,
希望別人服從我們的意志和安排。

事實上,沒有兩片葉子是相同的,
也沒有兩個人能時刻保持一致的觀點
,這個世界上,永遠都存在著不同的見解。

一旦開始爭辯,你便很容易失去理智,什麼後果都考慮不上了。
一位警察講過,80%以上的殺人案,其實都只是因為口舌之爭,
然後升級成肢體衝突,失去理智之後激情殺人。謀殺都很少見,
高智商殺人甚麼的,他從警十年,從未見過。

所以,凡是能商量的事,就盡量不要爭辯,退一步就是海闊天空。

那麼,該怎麼避免爭辯呢?
一般來說,爭辯有兩種情況:

1. 反對對方觀點
2. 已經知道對方是對的,
只是想挽回一點買腦子

第一種情況,你們意見不合。
假如你發現對方邏輯清晰、
知識豐富、一針見血,
就要學會傾聽,不要把對方
視為威脅自己價值的敵人,
嘗試把爭辯的衝動改為和諧的交流。

假如對方毫無邏輯、明顯在胡言亂語的,
那麼你可以權當沒聽見,學會閉嘴。

不需要與低層次的人一般見識,
不要再愚蠢的人身上耗費寶貴的時間。

第二種情況,你其實已經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既然如此,何必浪費共同的時間呢?

竟然與一個對的人爭論對與錯,
其實事情本身的對錯都不重要了。
這個時候,你應該已經意識到了自己缺的是什麼
——不是巧舌如簧的本領,而是直面自身錯誤勇氣

。你要對內心那個不敢認錯、
想靠爭辯挽回面子的自己大喊一聲:閉嘴,我錯了!
給自己養成一個良好的態度,
比贏得一時的口角之爭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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