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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建豪二度提離婚協議!千金妻不屑贍養費,卻說出「終極條件」!

F4四子之中,本來只剩下言承旭是單身貴族,
不過吳建豪最近也重投單身行列了,
他在2013年與富家女石貞善Arissa結婚
但傳出在去年底離異,
令這段傳出離婚多時的婚姻告終。

女方來自百億家族
吳建豪與石貞善在2013年11月結婚,
女方來自新加坡棕櫚油生意家族,
家族資產數以百億計。

當年婚禮在美國洛杉磯舉行,
為賓客包飲、包食、包住及包機票,
極盡奢華。

不過自從二人談戀愛開始,
分手及離婚的消息,
在14年來從來沒有停止過,
離婚消息更在結婚翌年後開始傳出,
當中更涉及在instagram上互數對方,
二人最後的婚姻只有5年,
在去年12月簽字正式離婚。

婚姻既然早早已經不穩當,
為何拖到現時才正式離婚?

原來因為新加坡的婚姻法,
當地規定如非特殊原因(例如伴侶患上性病之類),
3年內不能提出離婚申請。

吳建豪二度遞上離婚協議書,
就算是3年後辦離婚,
也要有合理及雙方認可的理由才可訴請離婚,
之前已經傳出過吳建豪二度向Arissa遞上離婚協議書,
就是因為理由不是雙方認可,
所以未能離婚成功。


在這段關係中,吳建豪是率先提出離婚的一方,
在2018年中,吳建豪第一次呈出離婚協議書,
理由是「彼此已無共同生活超過3年」
向Arissa尋求離婚申請。

不過,Arissa找律師厘定分居的時間證明,
找出二人的分居時間始於2016年尾,
因此「彼此已無共同生活超過3年」不是事實,
因此將吳建豪的離婚協議退回。

不久後吳建豪又再度提出了離婚協議,
經修正後的理由為「另一半不支持其事業、興趣不同」
不過Arissa的好友透露,
最初Arissa是「夫唱婦隨」的,
自掏腰包跟隨老公工作到處飛,
並非不支持他的事業。

而興趣不同之說更難以服眾:
二人相識交往十多年,
怎會現時才發現興趣不同?

這份離婚協議亦不盡不實,
但卻令二度被要求離婚的Arissa對婚姻死心,
自己也草擬自己的版本求去。

女方力數吳建豪多條罪狀
Arissa版本的離婚協議書力數吳建豪多條罪狀,
包括特殊節日不回家、跟不少女性關係曖昧、
吵架不認錯及在傳媒前說謊等,
只要吳建豪接受這份修改了的協議書這個「終極條件」
大名一揮,便可以贍養費也不計較各行各路。


對於離婚,二人也各有各說法,
Arissa的律師去年曾形容Arissa
「想要結束活在受傷與痛苦的生活而決定離婚」
吳建豪的代表卻指
「婚姻是兩人之間的事情,
非當事人的第三方不實說法,
我方深表遺憾」

形容這關係。

女友也落落大方地響應傳媒查問,
坦承在去年12月二人已經簽紙離婚,
不過其他細節一律拒談,
二人的事曾經在instagram上互數,
可見雙方關係已經到了互不講話地步,
其實很久之前離異一事已經難免。

什麽是夫妻?

相愛一輩子,爭吵一輩子,
忍耐一輩子,這就是夫妻。

白天兩個人還在吵架拌嘴,
晚上卻能躺一張床上入睡。

動不動就說要離婚,
可最後還是在一起。


所謂夫妻,就是你可以一天罵他七八遍,
卻不許外人說半句不好。

我可以抱怨我老公沒本事,其他人不行。

我可以說我老婆不講理,
但你要是敢罵一句,我會掀桌子和你幹架。

什麽是夫妻?
就是風風雨雨都在一起,永遠不離不棄。

你有錢的時候,我在你身邊貌美如花;
你落魄了,我陪著你重打天下。

一起去買家具,把房間布置成我們喜歡的模樣,
一起逛超市,把甜言蜜語融入菜米油鹽醬醋茶。

性格習慣越來越相同,連長得也越來越像。

可惜太多人走不到了...
希望兩人都能再次地找到各自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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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Love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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