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看到這樣一段話。
如果我現在七歲,
可以踮起腳親你,
說好喜歡你;
如果我現在二十七歲,
可以擁抱你,許諾你一個家;
可惜現在的我十七歲,
不能給你承諾,
不能給你甜蜜還有無限多的臭脾氣。
確實,感情裡最遺憾的就是,
開始你用性格吸引了你喜歡的人,
後來你又用脾氣趕走了他。
我有個脾氣不怎麼好的朋友,
後來找了個女朋友,
脾氣和他一樣不好,
我們一直以為,
兩個急脾氣的人在一起,
應該每天都少不了鬥嘴。
但出人意料的是,
朋友脾氣卻越來越好了。
有人問他是不是女朋友的功勞。
他搖了搖頭說,不是女朋友的功勞,
是女朋友比較重要。
順便給我們講了一件小事。
有次他和女朋友坐地鐵去海洋世界,
出站之後兩人因為哪個出口近而爭執起來。
他堅持B出口,女朋友則執意要走C出口,
無奈之下他只能求助於地鐵裡的工作人員。
大叔望了他一眼,只說了一句:
要去海洋世界就走B出口,
要女朋友就走C出口。
朋友說,就是大叔望向他的那個眼神,
讓他懂了喜歡和愛的區別。
你喜歡一個人,就會給她講道理,
雨天讓她帶著傘,雪天讓她慢點走。
但你愛一個人,就會時刻護著她,
雨天替她備著傘,雪天接她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