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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嘴」勝人,是我見過「情商最低」的行為:嘴狠,贏一時;心寬,贏一世

一天, 朋友突然問我:「什麼是低情商的行為?」
我想了想回答:「始終要在言語上勝過別人。」
我們身邊總是不缺乏這樣的人:口齒伶俐
你每發表一個意見,他就條件反射似的揪住不放,
咄咄逼人,像一只好鬥的公雞,總要把你說到心服口服為止
沒有人喜歡被質疑和反駁,沒有人願意被逼著認輸,
可想而知,這樣的人在生活中的人緣會有多差

先來做個關於「人性」的小測驗:
如果有人對你提出的觀點進行反駁時,你是否會與之展開爭辯呢?
如果有人對某種你認為錯誤的觀點深信不疑時,
你是否會立馬糾錯並努力向其灌輸正確的資訊呢?
當你做錯事恰好被人無意戳穿時,你是否會急著為自己辯駁呢?

如果你命中以上任何一條,甚至全中
那你可能要注意了,你有一個既讓自己糟心又讓別人煩心的特質:爭辯

在生活中,我們經常會因特定的人和事發生爭執,
你一言我一語,雙方各執一詞,力圖說服對方與自己的觀點達成一致
但令人沮喪的是,到最後我們會發現,
爭辯的事情很難有結果,甚至還會遭人厭棄
你要知道,當一個人始終要在言語上勝過別人的時候,
他說話的目的就不再是為了溝通,而是為了戰勝別人


01
口舌之爭贏了,朋友就少了
耗費力氣做一件事,是想從中獲得某些特定回報
例如,我們通過不斷提升工作技能來獲取更高的薪酬;
通過打扮外貌或者提升自己氣質來取悅異性;
通過做好事來獲得幫助他人的快樂……
這些都需要我們付出努力和極大的心思,但費盡唇舌卻得不到任何東西。
既然如此,為何要去做費力不討好的事呢?

所以經常會看到這樣的現象:
雙方架著胳膊爭得臉紅脖子粗,卻誰也說服不了誰。
即使對方被相悖的意見說服,他也不會因此而改變自己的想法。
因為對方並沒有真正地心服口服,只會認為是說不過你而已。

佛蘭克林說過:
「如果你有競爭力,喜歡和別人爭辯,
為了好玩而駁倒別人,你可能會贏得暫時的勝利。
但是這次勝利毫無意義,毫無價值,因為你永遠得不到對方的青睞。


法國哲學家拉·羅什富科也曾言:
「若想樹敵,就勝於你的朋友;若想交友,請讓朋友勝於你。」

02
爭辯是把雙刃劍,傷人又傷己
對於爭辯這件事,毫無疑問,人人都應唯恐避之不及
比如,只是出高速時下錯了路口,你就怨天尤人,和對方爭辯個沒完沒了
「明明已經提前告訴了你,下個路口出高速,你怎麼在這個路口下了?」
「我聽到了,可是我以為你說的就是這個路口。」
「你以為!下一個和這一個你分不清嗎?」
「我真的是看錯了,又不是故意的,不然你來開車好了!」

原本只是一個簡單的「下錯路口」的問題,
你只需告訴對方「沒關係,從別地兒繞回來就行」
現在卻為了爭對錯讓整個車廂充滿硝煙,讓本應愉快的旅途以不歡開場.....


別忘了,開車途中反應過激還會影響駕駛安全
爭辯從來都不會為任何人帶來好處,你所獲得的短暫勝利,
只不過是插入別人胸口冰冷的箭,後患無窮

03
不爭之爭,是無言的雄辯
我們的天性喜歡別人認同自己,當有人反對或質疑,
我們會不由自主地用自己的聲音壓過反對和質疑的聲音
可是這種欲望卻在談話中把我們拉得越來越遠,
它讓我們遺忘了溝通真正的目的,遺忘了對我們真正重要的東西

下次如果遇到某件事上存有爭議,
我們在開口之前,先冷靜下來思考這三個問題:
一為了什麼而爭辯?
二爭辯會讓我失去什麼?
三爭辯讓事情走向更好還是更壞?

冷靜的思考完上述問題 後,相信你便不會再進行徒勞的爭辯,態度也會緩和很多
莊子在《齊物論》中說:
「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實也,則是之異乎不是也亦無辯論;
然若果然也,則然之異乎不然也亦無辯。化聲之相待,若其不相待。」
意思是說:
是,也是不是;對,也是不對。
如果是錯的,爭贏了也毫無意義;如果真是對的,又何必爭辯?

有些事無需爭,有些事爭了也沒用,于人於己無益,甚至可能引禍上身。
作家李小墨說:
「始終要在言語上勝過他人,是我見過的情商最低的行為。」
懂得在恰當的時候認輸,才是一種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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