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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要求婚後每年「至少12次感動」! 月給6成薪 他傻:正常嗎?

「這是正常的嗎?」

一名男網友表示,最近跟女友討論婚後計畫,女方要求每個人一個月上繳6成薪水當作家庭基金,這些基金將由女方保管,且具有決定使用權,甚至還提出「每年要讓對方感動,至少12次」,讓他困惑又傻眼,表示女方宣布自己擁有基金保管、決定權是正常的嗎?貼文一出,引發熱烈討論。

▲原PO和女友最近談論到婚後生活。(示意圖/CFP)


該名男網友在PTT版上發文,最近和女友談論到婚後要一起共同遵守的事情,女友表示「每個人一個月提交6成薪作為家庭基金,付房貸時提交7成薪,且由我保管及擁有決定權」,不僅如此,女方還提出,「每年至少要給對方至少12次的感動」,他聽完後覺得很奇怪,當下超傻眼。

他不禁好奇提問,婚前有需要說明這些議題嗎?婚後生活、小孩教育、心靈成長、事業期望、人生目標,「最重要的是為何會想和對方結婚,有必要搞的像開會一樣做成決議嗎?」比如女方提到嬰兒就開始學習游泳、音樂,多元接觸及學習,「這有需要開會討論嗎?正常人不都是這樣認為嗎?」


▲女友要求,每年至少要給12次的感動。(圖/翻攝自PTT)

該貼文一貼上網後,引起不少人討論,「如果是我,收到這種要求的時候,信任就已經不存在了」、「薪水剩4成,你上班的意義在哪裡?」「改名成安全感基金比較好」、「聽起來你跟她不熟的感覺」、「看到12次感動覺得不適合走入婚姻」、「12次感動,是言情小說還是兩性雞湯專家看太多了嗎?」


有人認為討論未來的生活,還有規劃是必要的,但是財產分配確實有點不合理,「你覺得不正常應該要直接跟對方提出,難道網友都說正常你就吞下去了?」、「畢竟結婚只靠衝動很容易就離婚」、「價值觀不談以後會吵架,重點是了解彼此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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