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訂閱 成功男人這麼做 新聞推播。

請點選「訂閱」後,再點擊「允許」即可完成網頁新聞推播訂閱!

分享

科技大廠工程師6萬薪「月加班100小時」 過勞心肌梗塞猝死「公司拒賠」:個人健康問題

你工作常常加班嗎?

一名李姓男子在桃園1間股票上市科技公司擔任助理工程師,月薪高達6萬多卻得長期接受加班,導致他在工作中突然心肌梗塞猝死,李男高齡70幾歲的母親實在無法接受好好一個兒子,就這樣長期過勞而死,於是向公司求償300多萬元,卻遭到公司堅決否認!

法院發現,李男在前1個月加班的時數竟高達100小時,被認定屬於「過勞」引起的職災,扣掉保險等理賠公司應賠給李母114萬多元,全案還可上述,但公司似乎不想為此事買單。

(圖/Japan Bose@Vimeo)


李母主張,兒子從2011年4月5日起到公司擔任助理工程師,上班時間為晚上8點到隔天早上8點,但因長期超時加班,2017年1月26日凌晨在工作時突然心肌梗塞昏厥,送醫急救住院1個多月仍死亡,經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認定為職業病,屬職業災害。

李母說,依兒子月薪6萬多元,扣除勞基法相關補償、勞保局死亡給付等,公司還欠差額81萬多元,且對方違反禁止超時加班導致兒子過勞,又未盡雇主保護義務設置AED電擊緊急救治裝置等,因而延宕搶救時間,在依精神撫慰、扶養費等向公司求償312萬8800元。

公司則說,李男是在工作休息時間,被同事發現倒地緊急送醫,且李長年抽煙,連續3年健檢膽固醇、血壓異常,認為他死亡是個人健康因素非職災,且同事為免去等救護車時間自行送醫,無延誤就醫過失。


法院查,李男事發前6個月工時,第1個月工時281小時、前6月總工時1742小時;超時工作部分,第1個月超時105小時,前2至6個月總超時558小時,符合「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標準。

就連長庚醫院也鑑定,認為李男確實是因為工作超時而猝死,可見當時確實是在工作的時候發生急性心肌梗塞最終休克死亡,被判定為「職業促發病症」,和之前長時間超時加班、過勞都有前後關係,屬於過勞的職災。

(圖 / ETtoday新聞雲)


法院並審酌,李的母親高齡75歲,驟然失去兒子,精神上受有相當痛苦,認為請求撫慰金以100萬元適當,另加上醫療、看護及扶養費,扣除已請領相關給付、保險等,判處公司應賠償她114萬5391元。

賺再多的錢...健康賠掉了,最後什麼也帶不走...

{DM_AfterContent}
Reference:
  • TAG:
{DM_BeforeComment}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