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聽到王菲《匆匆那年》裡的一句歌詞:我們要相互虧欠,要不然憑何懷緬。
一直沒想明白,“虧欠”有啥好的?不愛了就放手,兩不相欠才最好吧。
最近這個詞又出現在腦海,是因為讀電影大師是枝裕和的作品《橫山家之味》,突然就有了新的體會。
故事中有個叫良雄的胖子。
20年前,5歲的良雄溺水幸運地被救起來,救他的人因為水勢太大淹死了。而這個救他的人,是一個家庭裡的長子,也是一名即將從業的醫生,從小到大都很優秀。
後來良雄每年都在恩人的忌日里,來拜訪恩人的家庭,給恩人掃墓。
恩人的父母親其實非常憎恨這個胖子,認為是他奪走了兒子的生命。
良雄考了好幾次才考上一所私立大學,馬上畢業了,可是似乎也找不到任何工作。
走的時候,恩人的母親對他說:“明年也要來露個臉哦。請你一定要來,我們會等著你的。”
走遠了,恩人的母親開始抱怨:“他吃掉了兩個水羊羹,喝了三杯麥茶。” 姐姐也到處查看,嫌棄的說:“那裡也有他的汗,啊,這裡也有,髒死了。” 父親一邊搖扇子一邊喃喃自語:“為了那種沒用的傢伙,偏偏犧牲掉我家的......能替他的要多少有多少。”
家人去給長子掃墓,把良雄擺好的向日葵踢得遠遠的。
從5歲開始,良雄就注定了要一生對這個陌生家庭心懷感恩,要為了一個死人活著。
而他一生的歉疚,沒有換來任何人的原諒。
更可悲的是,這個家庭在變相逼迫他絕對不能忘記,最好是一生都活在這份虧欠裡。
這個家庭裡的次子,忽然有點可憐良雄,於是鼓勵他說:“你才25歲,從現在開始努力,想做什麼都沒問題。”
良雄卑微地,小聲回答道:“我的生活看不到出路。”
從小都被教育著,你這條命是撿來的,是別人給的,要不是他們你活不到今天,你應該謝謝他們。
每年都要被當做仇人,去恩人家里報道。
這樣長大的孩子,還怎麼去主宰自己的命運?
良雄欠了別人一條人命,但別人也欠了良雄一份人生,每個人都記得這條人命,卻沒有人在意這份人生。
《圓桌派》有一期節目裡,蔣方舟給大家講述了自己的一次戀愛經歷。
曾經有個男人非常愛她,不想答應分手,威脅她如果一定要分手,就從高樓上跳下去自殺。蔣方舟說,如果你一定要跳樓,那你跳了之後,我也去跳,我做得到還你一條命,但做不到繼續跟你在一起了。
“甩別人對自己的傷害,不亞於被甩的這一方。”
因為愧疚是一種非常難受的情感。
曾經在一本書上看到這樣一道題目:
假如你是個鐵道工人,和四位非常要好的同伴在一條鐵軌上施工。這時候突發意外,你所在的鐵軌上有一列火車正高速駛過來,你們來不及躲避。而你的手裡正好掌握了一處機關,能夠迅速改變列車方向,把它接到旁邊的軌道上。
但是,旁邊的軌道上,有一個你和同伴都不認識的陌生工人正在施工,你對此也心知肚明。
那麼,你是選擇按下機關,還是不按機關呢?
我的第一反應是當然要按了,死一個人總比死五個人好,更何況是四個哥們。
可是再仔細一想,真的只是這麼簡單嗎?
列車駛過來,是一場上天隨機安排在我們身上的意外,這場死亡本來就是我們應該承擔的。
機關按下去,我人為的把死亡加到了無辜者的頭上,這場死亡就不再是意外,而是謀殺。
如果那個人就這樣死在了我面前,我一定會永遠記住那個畫面,餘生都將活在殺了人的罪惡裡,即使沒有人知道,我也會於心不安。
也許當這樣的事情真的降臨,在來不及思考的情況下我會本能的按下機關。
但是面對這道題目,思索再三,我勾選了不按的選項。
講上面這些故事,是想提出這兩個問題:
幫助別人與被人幫助,你選哪一個?
傷害別人與被人傷害,你選哪一個?
把這兩個問題再濃縮一下就是:
虧欠別人與被人虧欠,你選哪一個?
好像選擇哪一個都不好受,沒錯,生活怎麼會讓人好受呢。
二三十年過去了,我也發現不管我怎麼努力,生活只會讓我越欠越多,也會讓無數個人不停的欠我。
虧欠就是我們人生的常態。
從生下來,我們就欠了爸媽的,爸媽養你一二十年,不知道花了多少心血。
上了學,開始欠老師的,週一到週五,老師不僅教你知識,還要照顧你,鼓勵你。
跟同學相處,小時候借橡皮,長大了借錢,有傷心事跟閨蜜哭一場,欠了人情。
談戀愛了,對象挖空心思討好你,你卻要甩他,欠了愛情。
甚至生了孩子,沒時間陪孩子,因為一點小事打罵了孩子,又不好意思說對不起。
在別人的故事裡,他們也一樣欠了你的。
這賬要是仔細算起來,那真是沒完沒了。可也不能稀里糊塗的往下過吧。
於是我專門請教了一個很有智慧的長輩,問他人生在世,欠了這麼多,該怎麼辦呢?
他回答了四個字:不談虧欠。
意思就是,這是筆爛賬,算不清楚,別算了。如果你非要算的話,就一定要有人受到傷害。
所以,別再掰著手指頭數,誰誰今天又欠了你什麼,誰誰沒有還你什麼。真想要的話,就拉下臉上門找他。拉不下臉,磨破嘴皮子也沒用,還不如看淡些。
畢竟出來混總是要還的,現在還不清,以後說不定能還清;以後還不清,說不定別人早就忘了;別人要是一直惦記著,那乾脆就別還了,免得氣死自己。
最後,分享影片,別讓自己活在了愧疚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