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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祥:一個用一生在治癒童年的孩子,而毀掉他的是那個「有毒」的父母!

月初一篇周揚青的分手千字文,震撼了整個華人娛樂圈,與前男友羅志祥分手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佔據新聞各大版面,網友們以為只是小兩口的吵架,沒想到爆出驚人內幕。

周揚青列出了羅志祥背叛的4大罪狀:

1.羅志祥去不同城市跑通告,多次約不同女生到酒店。

2.在有女朋友的前提下,依然與旗下女藝人和化妝師有不正當的關係。

3.不論多晚都可以「多人運動」。

4.有的人渣,是天生的。

周揚青的爆料,字字重擊了羅志祥的演藝命脈,等於摧毀了他苦心經營的這十幾年的好形象,但如果回顧羅志祥的成長,毀掉他的,其實是他那個「有毒」的父母。今天小編不說羅志祥的情史,我們來探討在我們周遭都有可能發生的家庭問題,還有羅志祥的童年,對他又造成了什麼影響。


01、“貧窮的”童年

羅志祥出生在“康樂隊”家庭,所謂康樂隊是大約在20-30年前、工地秀有歌手或小秀的樂隊組合名稱。父親會打鼓,母親有一副好嗓子,羅志祥2歲就每天在家庭樂隊裡看叔叔打鼓,用餅乾桶當成鼓練習,5歲時,成了小樂隊的台柱子,隨著父母在當地表演。

小時候隨父母漂泊在外掙錢,過早的承擔起家庭責任
有這樣不稱職的父母,使得羅志祥缺乏自我認同感,情感也會依賴於別人。羅志祥家庭條件不好,家裡欠下了巨額債務。那時候,很多叔叔阿姨去家裡討債,因為沒錢,父母只能不停地鞠躬道歉,這個場景給羅志祥幼小的心靈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也埋下了父親無能的種子。
 


羅志祥曾經回憶過,有個小偷去他家偷東西,發現他家竟然比小偷還窮,小偷善心大發,還留下了200塊錢給他們。其實,孩子對於家庭中不好的事情,總會以為是自己的錯。若得不到正確的引導和反饋,長此以往會背著沉重的枷鎖前行。

到了羅志祥13歲的時候他已經長成了又黑又胖的樣子,體重就有100公斤。所以在學校裡經常受到“校園霸凌”,同學們經常辱罵他,甚至給他起名“黑豬”,小豬的名號也是由此而來。羅志祥想改變,不想如此生活,所以打籃球、健身,瘦到了80公斤。15歲時羅志祥參加了“四大天王就是你”模仿大賽,並且以組合的形式出道。

成名之後的羅志祥就開始在各種女生身上找回自信,以彌補學生時代的陰影。娛樂圈就是一個大染缸,在沒有形成正確三觀的情況下過早的接觸,也使得羅志祥在與多名女性接觸的過程中沒有羞恥感。
 

02、經常上演“母子情深”

大戲 羅志祥與母親關係“非常好”,羅志祥曾經在公開場合多次與媽媽嘴對嘴玩親親,甚至舌吻。多年以前,羅志祥帶著媽媽上綜藝節目,就曾說媽媽經常在自己書包裡放避孕套,並且媽媽放進去以後還會定時檢查有沒有用的,而且還做了記號。

羅志祥曾經在開演唱會的時候拿媽媽開涮,他用30秒前後狂飆電臀120多下,並說:我媽媽都受不了,說要是我爸像我一樣厲害,肯定還會再生一個。母子兩人經常在公眾場合不避外人的大秀“母子情”,過於與兒子保持親密關係,並且貌似是支持與女性交往的教育方式,也是羅志祥對女性來者不拒的原因之一。


03、幸福的人用童年治癒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癒童年!

周揚青說羅志祥在有女朋友的前提下還與公司女化妝師、旗下女藝人保持不正當關係,去不同的城市跑通告,多次把女生約到酒店。羅志祥與眾多女性糾纏不清,是因為他認為自己不值得被愛,怕被拋棄,不用深情,不敢深入一段感情中。

他的童年顛沛流離,父親懦弱無能,母親控制欲太強,被“校園霸凌”,所以從小他都怕被拋棄、沒有安全感。羅志祥的內心是空洞的,所以他希望與眾多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通過外界的刺激來感受自己的存在,通過這樣的刺激,尋找征服感、控制感。
 

04、怎樣治癒童年的不幸

在《原生家庭:如何修補自己的性格缺陷》一書中寫道,如果在你和父母關係中,你有這樣的觀念:

一、讓父母高興是我的責任; 讓父母自豪是我的責任

二、我是父母的全部; 父母沒有我活不了;我沒有父母活不了

三、如果我對父母據實相告(我離婚、流.產、喜歡同性等),就等於要了他們的命 我不應該說任何傷害


四、父母的話,也不應該做任何傷害父母的事

如果這些觀念有4條以上適用於你,說明你仍然處於和父母的糾纏關係之中,並且這些觀念都是具有自我破壞性的,它們會阻礙你成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幸運的是,書中告訴了我們怎樣才能減少“有毒父母”對我們的影響。

1.自我界定
書上說:情感上的獨立並不意味著你要同父母徹底斷絕聯繫,而是說你既是家裡的一分子,同時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提到自我界定,很多人都會覺得自我界定就是放棄父母的需求,這樣自私自利的行為讓他們感到自責。

其實,自我界定≠自私自利。而是先考慮自己的感受,獲得自我內心的認同感,然後再考慮父母的需求,減少父母對我們的影響。羅志祥和媽媽的親密關係,其實已經超越了應該有的母子關係。羅志祥要想戀愛結婚幸福,應該放棄母親的需求,遵從自己內心的需求。

2.不再自我懲罰
“你不該為……負責”,你必須卸下為童年不幸遭遇而承擔的責任,歸還給應承擔責任的人。將責任歸於父母,並不是讓你將自損行為的責任全部一腳踢開,也不是鼓勵你抱怨“全是他們的錯”,而是對自己負責。

羅志祥在五歲的時候就成了“康樂隊”的台柱,需要跟隨父母奔波演出,過早的承擔起父母該養家糊口的重任。他需要卸下這個責任,把這個責任歸於父母。愛不僅僅是一種感覺,更是一種行為方式。愛的行為並不會折磨你,也不會讓你失控,更不會帶來傷害,而是會滋養你,讓你擁有健康的情感。

過早的承擔起家庭責任,有這樣不稱職的父母,使得羅志祥缺乏自我認同感,情感也會依賴於別人。希望羅志祥可以去看一下心理醫生,正視自己的心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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