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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慘!月薪4萬1人當3人用,鐵道局外包工連上73天班!網友悲嘆:不把人當人

受雇於鐵道局下游包商統領公司的洪姓男子除了負責監控台鐵各車站的異常警示燈號顯示,晚上還要外派到其他工作地點工作,月薪4萬,卻1人當3人用,家屬控訴公司讓他連續工作73天沒休假、每日工時22小時,直到在工作地點腦中風倒下,從此半身癱瘓、沒法講話,生活無法自理,因此請求職災補償1137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判統領公司須賠442萬元。

判決指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ACL465Z標工程」得標廠商將台鐵通信駐點維護工程分層外包給統領公司,受雇於統領的洪姓男子,原本月薪2萬7000元,加上加班費月薪達4萬元,卻被1人當3人用。

▲非當事人,僅示意圖

洪男主張,一般時候,他就住在機房裡,要負責24小時監控台鐵各車站的異常警示燈號是否顯示,或有來電告知異常代碼時,需立刻通知高雄火車站的負責人員報修,每天僅有傍晚5時至7時回家吃飯、盥洗以及拿換洗衣物;還要負責施作統領公司另承包的校園網路佈線工程。


洪男這種日子過了快半年,他從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發生腦中風那天為止,每日工作長達22小時,且幾無休假。中風那天下午,洪男就是到鼓岩國小做網路佈線的安裝工作,傍晚5時許突然昏迷倒地腦出血,經搶救撿回一命,但從此右側肢體無力也因失語症無法講話,終身重殘需人照料,家屬依《勞基法》向統領等公司請求職災賠償1137萬餘元。

▲非當事人,僅示意圖

統領公司辯稱,洪男是按班表在機房值班,只是待命,沒有實際進行第一線搶修工作,且案發地點鼓岩國小也非高強度工作,若工作環境不佳,洪早就離職了。該機房內有空調設備、臥鋪可供休息、有浴室熱水可供淋浴及無線網路可用,是洪男自己住的地方居家環境凌亂且無wifi可用,才會在下班後藉故不離去,在機房享受免費資源,絕無每日工作22小時情事。


勞檢處調查發現,確實無人與洪男交接班,他2019年1月7日開始連續上班73天至3月20日,中間無任何休假日,工作負荷不容小覷;且發病前1個月,雖不達每日工作22小時,但加班時數也達113小時,甚至案發前10日洪男有感冒症狀也沒辦法休息。

▲非當事人,僅示意圖

勞檢處認為發病前一周的工時超過60小時者,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為每周工作時數40至50小時的4.23倍,洪發病前一周的工時是82小時,其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確實較每週工作40至50小時者高;雖洪男體重過重、嗜喝含糖飲料、每日抽煙20支至少10年,但之前健檢未被診斷出高血壓或糖尿病,因此勞檢處評估洪男工作屬長期工作負荷過重情形。


法官認為洪男因長期超時工作促發腦血管疾病,屬職業災害,扣除洪男已領受失能給付141萬餘元後,判決統領公司須賠償442萬餘元。可上訴。

▲非當事人,僅示意圖

台鐵局表示,經查,該案機房是鐵道局主辦業務,該事件係高雄總機分駐所鼓山機房樓下駐點,監控及維護是鐵道局廠商主標案之後續維護合約,由該局負責辦理履約管理,該員發生昏迷事件非在駐點機房內亦非台鐵局維護範圍內,地點是在鼓岩國小辦理該公司其他維護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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