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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色的員工不是被高薪挖走的,而是被愚蠢的公司規則逼走的

為什麼優秀的員工會離職?
為什麼公司留不住他們?

一家公司,吸引普通員工已經夠難了,
吸引和留住優秀員工就更難了。

員工會因為一些更好的、不可錯失的機會離開,
但是大多數時候,他們離開是因為公司的問題。

公司一般都會制定各種條條框框的規則來束縛員工,
這些規則讓管理層感覺一切事務盡在掌握之中。

但這些規則,壓抑了員工的創造性,
使優秀員工變成了普通員工。

說到離職,大家第一時間想到的原因都是錢沒到位。
但覺得,更多的時候員工其實不是離職,
而是離開老闆,離開公司,是心委屈了。

想想HR既要費心費力的尋找合適候選人,
又要“不擇手段”的挽留準備跳槽的優秀員工,
真是心累到想離職!

留住好員工看似困難,實則非然,
很多管理者犯下的大多數錯誤都是可以避免的,
但一旦管理者犯下了錯,
最出色的員工往往最先離職,
因為他們擁有最多選擇。

公司如果不能讓好員工全心投入到工作中,
就留不住好員工——這理應成為常識,
卻仍然有很多人不知道。

好員工的離去並非突如其來。
事實上,他們對工作的興趣是逐漸消磨殆盡的。

國外有學者曾花費大量時間來研究這種現象,
並稱之為“電力減弱”現象。


出色員工就像瀕死的恒星一樣,
他們對工作的激情是慢慢消減的。

“電力減弱'不同於熄火,
因為員工並沒有陷入嚴重的危機中,

他們似乎表現不錯:
投入大量時間工作,
與人高效合作完成任務,
會議發言無可挑剔。

但與此同時,他們正默默地承受不斷的打擊。
可想而知,到頭來他們唯有離職。”

為了防止“電力減弱”,留住頂尖人才,
公司和管理者必須認識到,
自己的哪些做法導致了員工激情的緩慢消退。

制定一堆愚蠢的規則
公司當然需要規章制度,
但萬不可制定目光短淺、
馬馬虎虎的規章制度,
妄圖以此建立秩序。

無論是過分嚴格的考勤制度,
還是克扣員工的加班費,
甚至只是幾條多餘的規定,
都可能把人逼瘋。

好員工要是感到“老大哥”時時刻刻在看著自己,
就會覺得壓力太大然後選擇跳槽。

考勤管理
對於很多職位而言,聰明的管理者
不需要強制員工在公司辦公,
因為員工自己比管理者更瞭解自己的工作,
他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工作內容,
以及最佳的辦公地點。

這一周,對於員工而言,
他們可能更需要在公司參與小組討論、發表自己的見解。
但下一周,可能在家的辦公效率就更高,
可以通過電話或者短信與同事進行工作溝通。


那些不怎麼出席員工會議,
也沒給公司帶來效益的員工,
估計也滿足不了公司用人的標準。

無差別對待員工

一視同仁的方法雖然適用於學校教育,
卻不宜用在職場上。

對優秀員工而言,
這意味著不管自己表現多麼好,
待遇都和只會打卡上下班的傻瓜無差。

審批流程
問問你自己,如果你所有的工作
都需要他人批准同意之後才能開展,
你的工作還有效率嗎?
這樣死板的規定只會導致員工一事無成。

你真的希望員工將大量時間花在審批流程上嗎?

如果是一個對公司至關重要的大專案或新程式,
需要審批是再合適不過的,
但大小事務都要求審批就很可笑了。

這樣呆板的程式化流程只會降低工作效率,
浪費金錢,並且讓員工覺得老闆不信任自己的判斷。

和自己的員工交談,參與他們的工作。
線上調查雖然很快速,但是只會給你膚淺的回應。
瞭解員工現狀的最好方式是進行誠實、
坦率的對話,就工作進行有效討論。

關於休假
如果一名盡職盡責的員工感覺身體不適,
讓他們強忍著從病床上起來
去醫院開生病證明是非常不人性的。


員工應該要有這種公司福利:
當他們生病時,他們可以待在家裡休息直到康復
(這樣能保證他們不會傳染給其他員工),然後再回去工作。

如果員工想要一天私人假期,
不要逼迫自己的員工去撒謊請病假。

充分尊重自己的員工,
相信他們會尊重自己的時間,
也會努力完成自己的工作內容。

給於員工休假的自由,不管何種原因。
要求員工提供醫院證明才能休假的方式,
就是不信任自己員工的表現。

員工回饋
我曾和那些對員工進行敬業度調查的協力廠商公司合作過,
但老實說,我認為這些調查結果並不準確。

如果你想瞭解自己員工的情況,就自己親自去調研,
和員工面對面地交流。與員工保持溝通,
定期交流,參與到員工活動中去。

一個快速的線上調查,結果只會浮於表面,
瞭解員工工作狀態、工作意見
最好的方式還是坦誠的對話交流。

如果你沒有辦法做到和員工對話交流,
那麼公司肯定會遇到大問題。

你需要做兩件事,
一是放棄那些花哨的線上調查,直接與員工對話;
二是給員工回饋的的機會,讓他們自己找到核心問題。

限制手機使用
有些公司,員工在進入公司之前
需要被要求檢查手機情況,

以防止公司的機密資訊洩露、檔被盜。
這也是對員工缺乏信任的表現,
員工擁有手機只是方便聯繫、交流,
為什麼就不能信任自己的員工呢?

試用規則
許多公司仍然有這麼一條不符合時代特徵的規則,
即員工必須在一個職位上工作滿6個月才能被轉正或晉升。

這在過去的勞動環境中可能是有效的,
即使是那些在嬰兒潮時期出生的
對工作不滿意的人也會遵守這項規定。

但現在的員工完全不一樣了。
如果有員工不滿意6個月的試用規則,
他們可能會直接放棄這個工作機會。

如果你所在的公司等級森嚴、規則眾多,
尤其是有很多愚蠢的規則,
那你最好考慮一下是否需要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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